哪些情况是抗拒执行?
关键词:冲击执行现场 殴打干警 跳楼、喝农药
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围困、扣留、殴打执行干警;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法车辆、执行公务证件等;以跳楼、喝农药、自焚等极端方式阻碍执行等。
哪些情况是消极协助执行?
关键词:提供虚假信息 隐瞒真相
在协助法院执行中,有的协助单位和个人向法院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事实真相;制造种种借口,拖延履行协助义务;擅自处置法院已经采取执行措施的标的物;为被执行人通风报信,帮助其隐匿、转移财产等。
数读:
两年来18万人被限制高消费
为切实保障申请人执行人的利益,攻克执行难。云南法院持续开展了“迅雷行动”“百日攻坚”“春风行动”“利剑行动”“云岭总攻”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了一批恶意逃债、规避执行的“老赖”。
在制度的保障上,云南省委省政府“两办”联合发文支持法院解决执行难,成立41家省级单位参加的共治执行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通力合作,积极完善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在融资信贷、市场准入、生活消费、担任重要职务等全面限制。同时,今年6月以来,云南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也联合出台多份文件,着力为云南的执行工作开辟绿色通道。
云南高院执行局局长刘宗根表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云南全省法院共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6.09万例,限制高消费18.88万例。2016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判处拒执罪160件178人。
案例一:
关键词:执行
拉横幅大闹执行现场 殴打干警 6人被判刑
昭通市巧家县某砂石厂与被告人苏某珍等人排除妨害一案,经一审、二审,最终昭通中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苏某珍等人及巧家县某村民小组停止对巧家县某砂石厂沿途通行的妨碍行为。
判决生效后,被告方及第三人未履行生效判决,2016年11月砂石厂向巧家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阶段,苏某珍等人仍拒不履行义务。2017年7月24日上午9时,巧家法院执行局到该县金塘镇执行该案。
被执行人苏某珍伙同村民陈某福、汪某珍、苏某祥、陈某禄、杨某荣等人拉横幅哄闹执行现场、坐在路上阻碍装载机疏通道路、强行进入警戒区、抓扯殴打执行干警,致使执行工作无法开展,场面一度混乱,失去控制。
当日16时30分,巧家县公安局接巧家县法院报案后,将苏某珍等6人传唤至巧家县公安局接受调查。
今年5月,鲁甸县检察院对苏某珍、陈某福、汪某珍、苏某祥、陈某禄、杨某荣等6人提起公诉。7月,鲁甸法院审理认为,苏某珍等6人负有执行判决的义务,而且有能力执行却故意拒不执行,采取暴力手段阻碍法院执行生效判决,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情节严重,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以拒执罪判处陈某福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苏某珍有期徒刑一年,其余四人也分别被判处一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案例二:
关键词:查封
偷挖被查封中药材 “老赖”获刑10个月
王某飞及其丈夫、女儿、女婿4人2015年至2016年间多次向夏某借款。因长期拖欠借款不还,夏某将王某飞等4人诉至石屏法院。去年5月18日,法院判决由王某飞与其丈夫、女儿、女婿4人向夏某返还借款本金246.2万元及其利息。
判决生效后,王某飞等4人未按期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夏某向石屏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阶段,经法院查询并依夏某申请,依法查封了王某飞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该地块所种植的中药材、果树。
然而,去年9月至10月,王某飞屡次雇人到查封地块私挖中药材重楼,并运输、转移至案外人吴某某家隐匿,之后被转移的重楼被执行法院查获。
同年11月6日,王某飞听说法院将处置从吴某某家查获的中药材,遂到法院打探价款,当即被执行干警控制,并移送公安机关。王某飞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被逮捕。
王某飞作为被执行人,在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过程中,无视司法权威,多次转移、隐藏法院查封的财物,阻碍了生效判决的执行。今年4月,石屏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王某飞有期徒刑十个月。
案例三:
关键词:赡养
存款40万不赡养父母 “不孝子”被拘留
78岁的何某某与妻子钱某某共有3个子女何甲、何乙、何丙。今年3月,因赡养纠纷,夫妇俩将3个子女起诉到沾益法院。经法院调解,各方达成一致意见:一、由何甲于今年4月10日起20日内租赁房屋安置何某某、钱某某,房租费用由3被告平均承担;二、原告因病住院产生的医疗费(除报销外)超出1000元的由3被告平均承担,住院期间由3被告轮流看护;三、被告每月分别给付何某某、钱某某大米13.3公斤。
调解生效后,何甲并未按调解书确定的期限为何某某夫妇找安置出租房,也未履行给付大米的义务。这对老夫妻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干警依法将何甲传唤到法院,要求其如实申报财产。然而何甲却表示没有住房、存款,无能力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经法院网络查控,得知何甲在某银行有存款40余万元。执行干警将查询结果告知何甲后,何甲仍然坚持其没有赡养父母的能力。
今年7月13日,沾益法院对何甲名下存款进行了扣划,并因何甲拒不如实申报财产的行为,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
案例四:
关键词:协助
玩大了 不协助执行政府单位被罚10万
2012年8月,李某与被告刘某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诉讼到法院,经景洪市法院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由刘某某向李某返还借款65万元,于2013年10月返还借款61万元,余款4万元于2013年12月31日前付清。后来,刘某某“变卦”,2013年10月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法院对刘某某的财产进行查控,依法扣划其在西双版纳某公司的工程款22.21万元,并兑付给申请执行人李某,余款被执行人暂无能力支付。
2015年2月,刘某某向法院申报其在墨江县某局有未结算的工程尾款20余万元。2015年3月,景洪法院向墨江县某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结算后,将刘某某的工程款转入法院执行专款专户。
2017年8月,墨江县某局答复工程款已经结算完毕,但是否将款项转入法院执行专款专户要等局务会研究决定。
今年6月,景洪法院了解到墨江县某局已向刘某某支付了工程款29.76万元,遂向墨江县某局发出通知书,责令其追回擅自支付的款项,但协助执行人未能追回。
今年7月13日,景洪法院依法作出裁定,由协助执行人墨江县某局向申请执行人李某履行29.76万元,并对墨江县某局处以10万元罚款。墨江县某局当日将29.76万元款项如数汇入法院执行专款专户,之后交纳了10万元罚款。
案例五:
关键词:失信
镇政府失信 镇长丧失市人大代表候选人资格
2017年8月8日,曲靖中院对香格里拉市某建筑公司与曲靖某镇政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作出民事判决,判令该镇政府30日内支付给该建筑公司工程价款396.23万元及利息。判决后,镇政府未在规定期限履行义务,随后,该建筑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罗平法院向被执行人曲靖某镇政府发出《执行通知书》,但该镇政府以对生效判决有意见为由,拒不履行义务。2017年11月,罗平法院依法将曲靖某镇政府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后,该镇政府的法定代表人、镇长被取消了曲靖市人大代表候选人资格。
在联合惩戒的强大压力下,被执行人曲靖某镇政府履行了案款100万元,并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除已履行的100万元外,被执行人曲靖某镇政府于今年7月30日前再次履行案款100万元,本案其余案款于今年12月31前一次性付清。
案例六:
关键词:扣押
聚众对抗执行 被执行人遭刑拘
昆明某机械公司于2015年3月向西山法院起诉,要求杜某某、范某某支付购买挖掘机的尾款,并申请诉讼保全,要求对涉案4台挖掘机进行保全扣押。法院立即前往玉溪新平办理诉讼保全,但遭到杜某某等20余人的阻拦,致使挖掘机没能扣押带走,就地查封在新平县一停车场内。
经过法院一审和昆明中院二审,最终判令杜某某、范某某向昆明某机械有限公司支付购买挖掘机尾款185.95万元及违约金。因杜某某、范某某没有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昆明某机械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今年5月中旬,西山法院3名执行干警到新平拟将涉案挖掘机扣押到案,但杜某某拒不配合还召集20多人把法院执行干警围住。考虑到现场情况较为复杂,3名执行干警向上级汇报情况后撤离了现场。5月31日,法院再次组织十多名干警前往新平,拟扣押涉案挖掘机。
杜某某故伎重演,又召集20多名工人阻挠法院执行,杜某某本人骑电动自行车挡住执行干警的去路。执行干警当即上前将其控制,并从其电动自行车座位下搜查出管制刀具和改装枪支各一把。
在向新平县公安局报案后,执行干警将杜某某移送公安机关处理,随后,被执行人杜某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历经3次执行行动,法院终于将涉案挖掘机扣押到案。(春城晚报 记者熊波 实习生曾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