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举行执行案款发放仪式,该院副院长乔桦向申请执行人深圳稳鸿投资合伙企业、中信银行国际(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发放执行案款人民币1.67亿元,向抵押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南市区支行发放优先受偿款人民币4.02亿元。仪式由执行局局长白有光主持,被执行人云南汉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昆明红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派员参加了案款发放仪式。
申请人、被执行人均对该院的执行工作给予了高度认可。
申请人深圳稳鸿的代表肖某认为,昆铁中院执行工作效率高、效果好,他们在这个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切切实实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被执行人的代表方某说:“昆铁中院在执行过程中积极与我们沟通,充分考虑到了企业存在的难处,组织执行和解,使我们结清了债务,在此向法院表示感谢。”
之后,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在对该院执行工作表示满意的同时,共同赠送一面锦旗表示感谢。(云南信息报 记者曹红蕾)